法院执行部门滥用职权案再曝光 女子控告齐市中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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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部门滥用职权案再曝光 女子控告齐市中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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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听新闻
【记者 王克瑞 编辑报道】

 控告信控诉人:杨秀文,女1964年生人,身份证号:230204196407131384,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南街5号楼4门401室,电话:13141200217。控告内容:黑龙江省法院执行局王金海与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谢连启以及法官吴世贤、严中全、张文学、张志文等人滥用职权枉法办人情案。

齐商龙沙支行拒收还款 掀起执行案枉法风波(图:杨秀文 提供)

齐商龙沙支行拒收还款 掀起执行案枉法风波(图:杨秀文 提供)-透视中国

 主要陈述事实如下:
 一、法院和银行相互勾结,枉法办人情执行案。
 1、商业银行拒收当事人还款。杨万里向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龙沙支行(简称齐商龙沙支行)借款,我用自己名下门市房为杨万里提供担保。杨万里因年逾古稀借款忘记到期,齐商龙沙支行向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简称齐市中院),法院判决杨万里偿还原告齐商龙沙支行借款本金85万及利息。杨万里有偿还能力,随即向齐商龙沙支行偿还贷款和利息102万元,被齐商龙沙支行行长朱加芝拒收。

 2、法院篡改判决枉法执行办案。依据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齐民商初字第59号判项二「如被告杨万里不能清偿上诉债务,对其不能偿还部分,应以本案所涉及的抵押物折价或变卖,拍卖的价款清偿」之规定,如杨万里不能偿还,齐市中院方可强制执行生效的民事判决,执行时必须按照判项内容先执行杨万里名下的两套房产,商店及工资收入,杨万里财产不足部分才能执行担保人财产。可是齐市中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与商业银行相互勾结,并未按照判决顺序执行,没有执行杨万里的两套房屋、商店及工资收入,他们枉法直接执行了我的房产。

 3、法院违反法律程序拍卖房产。法院没有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程序进行拍卖,向社会发布拍卖公告也没通知我本人,违反了「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适当方式,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的规定,他们涉嫌利益输送。

 4、违法低价拍卖房产。齐齐哈尔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我的房产及装修总评估价值我164万。法官吴世贤不顾价格认定中心评估结果,擅自决定102万拍卖给租房人夏志良(夏志良是法官吴世贤的亲戚)。

 5、法院故意出尔反尔。我不服齐齐哈尔市法院执行违法,上访到黑龙江省法院与人大,经上级领导协调,2008年7月14日齐齐哈尔市法院准备纠正该错案:
 (1)执行法官闫忠全、朱英杰二人找我谈话说「你告的是程序违法问题,有错必纠是我们的责任,因此我们决定撤销拍卖程序」。
 (2)执行局长张凤池也在谈话中承认没有通知我本人,也承认房屋低价出售并同意赎回,在承认错误之后,也没有撤销拍卖手续。(卷中77页等)

 6、法院逾期送达通知。法院2008年7月28日作出通知,要求我在7月31日前将赎回款汇入齐市中级法院账户,逾期后果自负。可法院是7月31日下午(法院卷108/41页)送达给我的这份通知。

 7、法院说通知不到我是他们在打自己的脸。卷中62页第1页有我的手机号。8、谢连启滥用职权。2009年中院副院长谢连启刚到齐市上任,就利用职权把我的房子偷偷摸摸过户给还差十几天到租期租房人夏志良,气死了贷款人杨万里。

 二、齐市法院办案人员受到纪检部门处理。
 1、办案人员得到从轻处理。2007年9月法院在控诉人杨秀文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低价拍卖了杨秀文的房产,被办案人吴世贤亲属夏志良(原租房人)购买。10月份,杨秀文知道后,不服法院的违法执行行为,多次提出书面执行异议,法院也承认自己拍卖错误,多年未能依法纠正错误。2014年3月,黑龙江省高级法院为我主持了正义,发函通知杨秀文和齐市中级法院(2013)黑高法执监字第101号,认定齐市中级法院执行违法,要求齐市中院7天内纠正错误。此后,2014年杨秀文向中央第八巡视组举报齐市中级法院违法行为,齐市纪检委按照中央巡视组指示要求,给予此案中违法办案的吴世贤、闫中全、张文学党内警告处分,谢连启待查至今没结果(齐市纪检委有存档)谢连启这样有枉法问题的人竟然升为副院长。

 2、同一案件作出两种结果。2016年3月,齐市法院张志文不承认执行错误,又送给我一份裁定书(2014)齐执监字第2号,轻描淡写的说法院虽在执行此案过程中存在瑕疵,但不影响本案的实体执行。之后,杨秀文再次向省高级法院提出异议,省高级法院执行局这次又不承认齐市中级法院执行违法,也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听证,2017年再次作出裁定,又认可了齐中法的违法行为。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先正义后枉法,据法院的人讲2015年底,齐市中院曾通过拜泉县法院搞了一汽车拜泉面粉(该面粉市场每斤20元)送给省高级法院执行局。此案被强行结案。

 三、最高人民法院督促省高级法院妥善处理。
 1、胁迫杨秀文息访罢诉。由于省法院和齐市法院长期不纠正错误,造成杨秀文常年进京正常上访。2008年和2016年,在吴世贤、谢连启等人操纵下对我两次截访:一次在返回路上不讲人道主义,不让我解手,憋坏了身体做了手术治疗;一次在法院雇佣的「黑车」内,被雇佣的3名黑打手(个别人穿着警服)拳打脚踢,其中一人说他们受雇就是打人。此事在北京市小红门派出所已报案他们答复立案了至今也没有追查。也没有报销住院费用,保护伞与黑警察应逍遥法外(有住诊断)。

 2、最高法院提出明确要求。2017年4月杨秀文投诉到最高法院,同年院最提出明确要求高法。6月受理立案,9月最高法院下达通知(2017)最高法执监147号,就杨秀文申诉反应的问题发函黑龙江省高级法院,要求省高院督促执行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但由于谢连启等人的干预与欺骗至今无果。

 3、我多次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反映情况,法官王金海是说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通知不是有效文书,他们无法执行。

 4、2020年至今我多次到最高法院要「有效文书」。可最高法院却说他们最高法院给的通知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并让我再次找黑龙江省高级法院,如黑龙江省法院再不给解决就让我告省法院不作为、充当保护伞。

 5、互相推诿、互相扯皮。几年来,我多次到黑龙江省法院执行局、黑龙江省政法委、黑龙江省纪检委上访,并给上述部门邮寄信件,至今没有音信。综上所述,两级法院枉法执行办案,不按判决书的判项执行,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此案涉嫌利益输送。请求领导为民伸张正义,严惩政法系统的保护伞与害群之马,还我们国家的风清气正。

举报人:杨秀文手机 13141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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